學生時期,我的作文並不傑出,從未想過要向報社投稿,想不到在四十五歲時,有個徵文題目讓我覺得有話要說而第一次投稿,很幸運地受到報社編輯的採用。


有了這次經驗後,自認作文不怎麼樣的我,居然在心中對某事有所感時,會想寫出自己的心聲去投稿


有位初中同班同學看完我的投稿上報文章後,驚訝的說:「以前我們的老師怎麼沒有發現妳的寫作才華?」


其實與學生時代相比,我倒不覺得我有什麼寫作技巧上的進步,文章能被採用應該是生活經驗及情感都變豐富的結果,
要有真誠的動人故事內容,才能成就一篇好文章,否則光靠美麗詞藻的堆砌是感動不了人的。


記得上初中時正是全台瘋梁祝黃梅調電影時,許多人都看了N次,甚至有看上百次的阿嬤。報上說觀眾受到劇情感動,
都哭得唏哩嘩啦,而我卻看完一滴淚也沒有,現在想來,晚熟的我,那時還不懂什麼叫感動。


一顆對萬物無感的心,如何寫出動人的文?而隨著年紀漸長閱歷增多,現在已進步到哭點很低,小小事情就覺得好感動喔!


也有朋友好奇問我投稿稿費多少, 其實稿費並非我投稿的原動力,倒是老公曾開玩笑的跟我說:「有稿費收入,那以後生活費靠妳囉!」


哈哈!稿費少得可憐,文長一點的一千兩百元,超短文兩三百元,要靠稿費生活,大概得喝西北風了。所以我這輩子賴定老公了,不打算拿稿費當生活費,收到的稿費通通被我捐出去了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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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竹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