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回膝蓋受傷是我第一次在台北復健科診所看病,掛號時櫃台說要繳五十元,我心中疑惑著怎麼這麼便宜,
因為新竹診所掛號費好像是一百五十元。

但也不便多問,想說應該是每間診所價碼不一樣吧?於是聽話的繳完五十元後,坐著等叫號看診。
無聊中我東看看西瞧瞧,忽然看到掛號櫃台邊邊立了一個小告示牌,上面寫著掛號費100元、
部分負擔50元,所以看病總共該繳150元。

因此我猜想剛剛櫃檯可能弄錯了,怎麼只收五十元,那麼等會兒結帳時櫃檯小姐豈不是要倒貼一百元,
於是趨前跟櫃台說剛剛可能弄錯了,只跟我收了五十元。

櫃檯小姐看了一下電腦說:沒錯啊!妳超過六十歲了,所以只需繳部分負擔五十元。

天啊!聽到這樣的解釋一時還真無法接受,原來我已經老到有資格享用老人福利了呀!

真是歲月無情,不管妳承不承認老了這檔事,證件上登載的年紀就是不容辯駁啊!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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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竹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