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自去年五月,老公借調到國研院後,他每星期大約有四天左右的時間需待在台北上班。
國研院禮遇他,在台北辦公室附近租了一間大樓公寓給他當宿舍,做為暫時落腳地,免得每天下班後都得奔回新竹的家。
而我總是跟著他北上南下當廚娘,照顧他。

宿舍有兩房兩廳一衛,位於台北市大安區,下樓過個馬路就是捷運站,附近各類餐廳、商店、市場、醫院、診所什麼多有,
是個生活機能佳的地方。

去年進住時,宿舍是全新完工的房子,房東屬於投資客,買屋來裝潢,以便出租賺租金。
因為宿舍的地點好,致使它的建坪是我新竹住宅的40%,但房價卻是新竹住宅的2倍。

這麼貴的房子,或許整體建築結構不錯,大樓外觀看起來格調高雅,室內裝潢也很時尚,但一些內部細做卻讓人不敢恭維。
我住進來的第一天,清洗碗盤時,廚房水槽下的排水管就斷裂脫落,致使流了滿地的水,只好趕緊叫修,並忙著擦地板。

幾天後,書房裡很重的的捲筒窗簾整個掉下來,還軋到我的腳趾及腳背,一陣痛徹心扉,心想完蛋 這隻腳大概要報廢了。
之後房東隨即找來當初裝窗簾的師傅維修,師傅被我狠狠的說了一頓,
我說:「你們的工沒做確實,窗簾架的兩頭應該要各釘3支螺絲釘,你們只釘2支,其中某一邊又有一支沒拴緊掉下來,只剩一支,
(因為我一進來就在書房撿到一支螺絲釘,只是當時不知是哪裡掉下來的),難怪窗簾一拉就掉下來。」我繼續抱怨:「你們為了省一邊一支的螺絲釘,
萬一這次我的腳被軋斷了,賠償費就不是你省的幾根釘子可以解決的,你這樣會比較划算嗎?」

雖然窗簾師傅連連陪不是,並把全屋的窗簾都再檢查一遍,也把偷工的釘子補齊了,但是我的腳 瘀青腫痛兩三星期無法穿下包頭鞋,他能替我受罪嗎?
萬一腳被軋斷了,那是再怎麼賠都補償不了的呀!

接著,客廳冷氣的室內機滴水、浴室天花板滴水(那幾天上廁所得撐雨傘,否則直接滴在頭上)、衛浴洗臉台下水管滴水、廚房壁櫥邊片掉落、
浴室窗框橡皮墊掉落,所幸後來這些毛病都能一一解決。唯有號稱乾濕分離的浴室,雖經修整,卻仍然解決不了一沖澡就全間濕的問題,
而且掛在牆上一組看起來很時髦的按摩沖澡器,水溫很難控制,忽冷忽燙,洗澡蠻受罪的。

房東人不錯,一有問題馬上會派人來處理,但沖澡器的問題修不好,若要她整組換掉,她可能會覺得我是"奧客"吧?
只好忍耐一點,小心一點,不要亂動混水溫的把手,按摩功能也別用了,因為水溫不穩,鐵定燙傷。而且淋浴間很小,燙到還無處可閃躲ㄋㄟ。

至今跑過世界許多地方,不管住哪裡,包括五六星級的旅社,比較起來,我還是覺得住自己家裡最舒服,
我的住家雖只是一間公寓並非豪宅,但當初花很多心思自己規劃、監工,所有動線、設備、家具,包括床和枕頭的高度,軟硬度---
都依自己所需,以至於雖已是住了將近19年的房子仍感非常滿意,每次從外頭回到家就覺得還是家裡最舒服啊! 

↓台北宿舍概況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竹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