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報/竹貞 ( 新竹市 )
2006/11/24


三年級後段班的老公與我,小時候都經歷了台灣的貧困,但在壯年時期也受惠於台灣的經濟起飛,致使漸進晚年的我們小有積蓄。

兒子結婚時,我們買了一間公寓給他,但老公同時要求兒子每個月給我們一萬元,老公跟兒子說:「買房子給你是代表爸媽疼你的心,但你當兒子有當兒子該盡的本份,要你給一萬元是要教導你也得有孝敬父母的心。」

 

其實我們自己存有老本,不需用兒子的錢,我把兒子每月給的一萬元拿去買我的終身壽險,百年後保險受益人是他,也就是我們拿他的錢其實只是暫時幫他保管而已。

雖然我們不需用到兒子的錢,但老公就是堅持要他有“拿錢回來給父母”這個行為,他說這是一種教育。


最近兒媳因工作需要,在台北買了一間小套房,我們曾善意的表達:如果房貸壓力很大,爸媽還可以再幫一些。但他們謝絕了我們的好意,表明要靠自己的打拼,每月挪出一些生活結餘,拿去還房貸,等於是強迫儲蓄,不能老是由爸媽資助。我們聽了感到非常欣慰。



其實當初週遭朋友知道我們買房子給兒子,許多人不表贊同,他們認為這樣小孩沒吃到苦,不知錢難賺,會被寵壞,讓我也曾經懷疑我們這樣的做法對嗎? 但老公獨排眾議,他覺得要如何對待孩子需因材施教。

 

他跟我說:「如果兒子好吃懶做、不知上進,我就不會這麼做,否則只會害了他,但我們兒子並不是這樣的人,那為什麼不在他事業剛起步,經濟最辛苦時幫他一把,如此他就不必一開始就為了基本的生活溫飽,凡事綁手綁腳,而可將對未來事業規劃的眼光放遠一點。」



果然短短幾年下來,兒子靠著自己的努力,現在的薪水已比初進職場時翻了快一倍。他也想靠自己的力量去購置第二間房屋,看來老公的決策是對的,資助小孩不等於寵壞孩子,“因材施教”真的是重點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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