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得吃vs.吃不得
聯合報/竹貞 ( 新竹市 ) 2006/12/10



我們家是標準的男主外、女主內,老公負責上班,至於家中粗細活,由我負責。
最近老公卸下了多年的行政工作,忙碌情況稍微舒緩,於是我藉機撒嬌要求他陪我去買菜,
聲稱現在體力大不如前,他必須到市場幫忙提菜。



前幾次老公都很樂意的跟我去了大賣場,想不到最近一次邀他,他居然跟我談條件:「要我陪妳去可以,
但是我想買什麼時,妳不能阻止我,否則多沒意思呀!」

為了家人的健康,我買食物的取向以健康第一,口味第二。而老公一到大賣場看到架上的沙琪瑪,
馬上抓了一包到購物車上,我一看這是油炸物,順手把它放回架上;老公退而求其次拿餅乾,我接過手
詳讀成分表,裡面棕梠油含量高,再放回去。

直到結帳,他能挑的只有蔬菜、水果和油脂成分不錯的核桃種子纇,難怪他覺得無趣。
同輩友人都有這樣的感嘆:小時候貧窮沒得吃,現在有得吃卻吃不得。人生就是這般無奈啊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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